1.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时有哪些程序?
答:主要程序有:①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②党支部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③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⑤申请入党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2.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党员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②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③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④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应写明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及日期;⑤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如思想汇报)和考察材料等报处党委审批。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答: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们,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吗?
答: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
5.党员能否委托别人代办转移组织关系?
答:不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由本人或党组织派人办理。党员个人委托他人,甚至让非党员给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是不对的,这是组织性、纪律性不强的表现,发现这类现象,有关的党组织应不予受理,并通知所属党组织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6.什么样的党员是不合格党员,如何处置不合格党员?
答: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处置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要做好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在内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