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校园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7月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
(二)2024届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在校时无不良记录,具备较强的学习、实践、团队协作和组织沟通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愿意服从单位对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的安排;
(三)研究生、中共党员、班级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荣誉、有从事过学生工作和社会实践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监察机关刑事侦查或纪律检查,尚未作出最终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情况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中煤三建三十六工程处2025年度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简历初选、面试、研究审定、公示与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处网站、处微信公众号、高校网站和专业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节假日期间正常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zmkj36czp@163.com,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三)简历初选
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简历初选,择优进入面试。因简历信息不全、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初选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如符合岗位要求并通过初选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五)研究审定、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分数排名,确定拟聘人选,并按规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依据集团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通讯方式不畅导致无法收到通知或逾期响应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增调减、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557-3713652
特此公告。
附件:中煤三建三十六工程处2025年度招聘岗位一览表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十六工程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