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三十六工程处项目副经理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2日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和推动企业发展。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招聘项目副经理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生产副经理1名;

2.经营副经理1名;

3.技术副经理2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4.心理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任职资格

1.生产副经理(M9)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机掘、矿建、土木工程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2)5年及以上矿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可独立组织并完成现场施工任务;

3)持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2.经营副经理(M9)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2)5年及以上矿建预算、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可独立完成工程结算、招投标等工作;

(3)持有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等注册类证书;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3.技术副经理(M9)

(1)大专及以上学历,矿建、采矿、地质、测量等工程类相关专业。

2)5年及以上矿建项目现场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可独立组织并完成现场施工任务;

3)持有工程类一级建造师证书;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职级及待遇

考试录用后,可任职项目部副经理(M9)岗位,具体标准按照三十六工程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集团及处微信公众号、官网、智联招聘、前程无忧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至2024年42624:00,逾期不予受理(按简历投递时间)。每人至多选择报名1个岗位,投递前请慎重选择,因投递多个岗位导致简历未通过筛选的,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通过报名邮箱报名。报名邮箱:sslgccdgb@163.com。应聘者登陆三十六工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三十六工程处公开招聘报名表》,邮件标题名称: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十六工程处项目部生产副经理)。

(2)通过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网站,搜索三十六工程处,向相关岗位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等)、荣誉证书、业绩证明、任现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上材料一并打包发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集团内部人员报名,须经本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  

2.根据报名条件,由处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的人员名单,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与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面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面试  

1.每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不少于3人。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社会能力。面试小组成员各自进行打分,然后汇总所有面试官的总分取得平均分,按照最终平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对象名单(不低于1:2的比例)。  

3.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五)确定人选

领导小组按照应聘人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不低于1:2的比例)和录用优先顺序。

(六)考察与体检

由处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工作表现、健康状况、有无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报名材料中有无虚假材料、有无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或离职赔偿、与原单位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宜。如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等拟录用人员不能录用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由录用人员依据集团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七)公示  

录用结果在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集团内部人员录用后,由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发起申请,经相关领导同意后,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予以调动工作关系,我处人力资源部依据《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集团外部人员录用后,由我处人力资源部依据《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 其他事宜  

1.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若在资格审查、背调等任一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2.处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及考试情况等因素,调增调减、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3.此次招聘由处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4.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中煤三建三十六工程处所有。联系电话:0557-3713618。

      三十六工程处公开招聘报名表


 中煤三建三十六工程处

2024年4月12日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22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三十六工程处 版权所有
地址:皖宿州市经济开发区金泰路与金江二路交汇处   邮编:234000
电话:0557-3713636
皖ICP备2021011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