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和推动企业发展。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招聘三十六工程处通防部副部长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三十六工程处通防部副部长1人。
二、招聘范围
集团内外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
2.参与制定和完善“一通三防”及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参与审批处属项目通风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4.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
5.参与处属项目重点工程作业安全蹲点、业务指导。
6.协助组织开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协助组织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撰写会议纪要;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
五、职级及待遇
考核录用后,可任职M9岗位,具体标准按照处相关规定执行。
六、任职资格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坚持原则,秉公执纪,廉洁自律,保守机密,遵守纪律。
3.心理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能适应出差需要。
4.教育背景:集团外部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集团内部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求通风安全、矿业、地质工程等相关相近专业。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煤矿安全)或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者或相关企业同职级岗位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技能。5年以上煤矿通风专业安全技术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7.集团内部人员报考的,近三年(2021至2023年)绩效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招聘程序及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和办理任职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处网站、处微信公众号和专业的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18日17: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通过报名邮箱报名。报名邮箱:sslgccdgb@163.com。应聘者登陆三十六工程处网站下载并填写《三十六工程处公开招聘报名表》,邮件标题名称: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十六工程处通防部副部长)。
(2)通过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网站,搜索三十六工程处,向相关岗位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提供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等)、荣誉证书、业绩证明、任现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上材料一并打包发至报名邮箱。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不低于1:3比例时方可组织考试。
(四)笔试。报名时间截止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等事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五)面试。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竞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的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最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加权汇总。面试结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最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与体检。
1.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拟录用人员依据处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到有关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2.如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通过、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拟录用人员不能录用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员。
(七)会议研究。
结合面试和考察情况,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拟录用人选名单,提交处党委会研究,确定录用人选。
(八)公示。
经处党委研究确定后,在处内部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任职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或降低岗位聘用。
八、其他事宜
(一)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增调减、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处纪委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57-3713623,13855709910。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报名咨询电话:0557-3713618,15905573030。
特此公告。
三十六工程处公开招聘报名表
三十六工程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