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通知
处属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
值此春节来临之际,处纪委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三十条、省国资委十八条和集团二十七条实施意见,明确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
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活动。
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坚持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上示下,率先垂范。
三十六工程处纪委
2017年1月22日